2007年11月2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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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 乘客摔出公交车司机获刑
陈子平 陈玉华

  11月26日,绍兴县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公交车司机万某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6个月。8月2日,万某驾驶公交车时,在未关车门的情况下左转弯,致使乘客曾某被摔出车外,造成其严重颅脑损伤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交警部门认定,万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。